許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
許發改價管〔2016〕271號
關于調整許昌市商業熱力價格的通知
市區各熱力企業、熱力用戶、有關單位:
為促進我市供熱健康發展,保障熱力供應平穩有序進行,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我市社會發展狀況,參照全省地市價格水平,
本著企業、用戶、政府合理分擔原則,經市政府第98次常務會研究同意,決定調整市區熱力價格,具體如下:
一、熱力出廠價格不再區分居民非居民,統一調整為125元/噸(含稅價格〕。
二、熱力銷售價格,居民用熱價格調整為105元/噸(含稅價格),非居民用熱價格調整為190元/噸(含稅價格)。
三、上述價格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。本通知發布之前,未結算的部分按照新的價格結算,已按原價格結算的部分,按照新的價格重新核算,在下一步結算時予以抵扣。
四、各熱力企業要正確對待價格調整,加強管理,做好價格調整前后銜接,保證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,確保供熱安全平穩有序。
2016年8月18曰